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

按揭房如何退款 | 需要注意什麼?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1.88W)
按揭房如何退款,需要注意什麼?

一、按揭房如何退款,需要注意什麼?

1、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購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

2、辦好各種手續。開發商應當退還購房者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購房者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

3、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者,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家把錢退給買家,買家卻沒有按照規定向銀行還款的話,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這樣吃虧的便成了賣家。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賣家可以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如此一來就能有效避免意外情況的發生了。

根據《民法典》規定,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可以退的。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開發商出現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消費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因此貸款買的房子是可以退的。

二、繳納定金階段的退房是如何的?

如果已經提交訂金(定金或者認購金),但還沒簽訂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也沒有說明所交款項的性質,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

但是,如果賣方銷售的專案已經獲得《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的款項為“定金”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最終沒有簽訂合同,那麼所交款項將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

所以在購房之前一定要結合個人的實際情況來綜合考慮,以及要對對應的開發商具有一定的瞭解,不然的話就有可能出現按揭房退款的情況,一旦出現了按揭房退款的情況,那麼就需要了解其相關的流程,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