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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怎麼查是否已婚還是未婚?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1.87W)
網上怎麼查是否已婚還是未婚?

一、網上怎麼查是否已婚還是未婚

網上查不到已婚還是未婚;查詢婚姻登記有以下幾個方法:

1、婚姻當事人持自己的身份證或是戶口本可以到民政局查詢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如果當事人不能去辦理的,需要辦理授權委託書,託人辦理查詢,因為民政局一般不私自向他人透露婚姻資訊;

2、當地的法院或是檢察院以及公安機關可以確定當事人的婚姻情況,持有單位的介紹信就可以查詢,但是如果您只是拿著身份證號碼要求查詢的,相關機關是不予以受理的;

3、在法律訴訟中,律師或者其他的訴訟代理人可以持法院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和本人的證件查閱當事人相關婚姻情況;

4、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親屬屬於一定條件的並且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也是可以查詢到當事人的婚姻情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結婚登記的程式是怎麼樣的?

結婚登記的程式大致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專案進行醫學上的鑑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瞭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只有辦理了結婚手續才能確定婚姻狀態是屬於已婚,但如果要查詢自己或他人的婚姻狀態,就可以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件到當地的派出所查詢,也可以到民政部門進行辦理,只有材料齊全走的流程是合法的,那麼就可以獲得受理,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是可以補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