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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怎麼處罰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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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怎麼處罰量刑?

一、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怎麼處罰量刑?

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一般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該土地使用權價額5%-20%的罰金;犯罪情節達到特別嚴重程度的,依法應處3-7年有期徒刑,並處該土地使用權價額5%-20%的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二、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土地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國家嚴禁以任何形式轉讓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對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顯然是對國家土地管理制度的嚴重侵犯。

(二)客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1、必須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行為。

2、必須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所謂倒賣土地使用權,是指將土地使用權非法出賣給他人,或者為了出賣而向他人收買、租借土地使用權等,有的是明碼標價予以出賣;有的則是以某種形式掩蓋其土地的買賣,如明裡購買他人的廠房,暗裡則是購買廠房所佔地的土地使用權;借買他人住宅之名行佔他人住宅基地使用權之實等。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屬情節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實施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行為的;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數量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較大的;造成土地嚴重破壞或荒蕪的;等等。

(三)主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主體。單位亦能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單位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追究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牟利為目的,不以牟利為目的,不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牟利不僅是行為人謀取金錢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為人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例如為了出國辦理護照,為了升官等等。

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都不得擅自、非法的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因為公民想要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必須經過國家的批准,在取得許可之後才可以獲得土地使用權,如果是犯罪行為人私自倒賣的話,會侵害我國的土地管理制度,還會對社會秩序造成不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