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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保險詐騙刑事是否能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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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保險詐騙刑事是否能附帶民事訴訟

一、追究保險詐騙刑事是否能附帶民事訴訟

不可以,保險詐騙不能刑事能附帶民事訴訟。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對詐騙罪中受害人提交的刑事附帶民事訴狀往往採取不受理的態度。理由是,詐騙罪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受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保險詐騙罪的構成特徵是什麼

1、侵犯客體是國家的保險制度和保險人的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保險法規,採取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騙取較大數額保險金的行為。保險金是指按照保險法規,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待發生合同約定內的事故後獲得的一定賠償。

3、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具體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三、保險詐騙可以取保候審

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一定保證金,保險詐騙便可以取保候審,具體條件如下。具體情形為:

1、可能被判處的刑罰較輕,是管制、拘役或獨立的附加刑,或刑罰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候審後不會導致社會危險性。

2、患病嚴重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懷孕、哺乳期的婦女取保候審後也不會導致社會危險性。

3、羈押期限屆滿但案件還未辦結,有取保候審的需求的。

構成保險詐騙罪不能附帶民事訴訟,不符合法律要求。保險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法律規定,使用虛假資訊修改保險標的,製造保險事故,騙取大額保險金,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保險制度或保險人的財產所有權,屬於刑事犯罪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