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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對方沒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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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對方沒錢怎麼辦?

一、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對方沒錢怎麼辦

法院只會採取查封、凍結等保全措施去處置被申請人名下的財產,如實財產原始不存在,那麼即使保全請求被法院受理也是沒有用的。

可以先申請財產保全,如果他房產已經抵押出去了,法院也就不能進行保全,只能通過法院查詢知道房產的狀況。如果法院不能保全,就不起訴了。因為法院要求訴前保全措施,應當保全後半個月內起訴。

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與訴前財產保全有關的民事爭議必須有給付內容。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應是有給付內容的,如不是因財產利益之爭,而是人身名譽之爭,無給付內容的,法院就不能採取訴前保全措施。

訴前財產保全屬於應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護利害關係人不致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

二、財產保全的種類有什麼

1、訴前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訴訟前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對有關的財產或爭議的標的物採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其適用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即利害關係人與他人之間爭議的法律關係所涉及的財產處於情況緊急的狀態下,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有可能使利害關係的合法權益遭受不可彌補的現實危險。其程式條件是,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並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將駁回其申請。

2、訴中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了保證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順利實施,保證將來作出的裁判能夠得到有效的執行,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在必要時依職權決定對有關財產採取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其適用也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即存在各種主、客觀因素可能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難以或不能實現的情況下。其程式條件是,當事人向受訴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或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進行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請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時對方沒錢,法院會查封他名下的房產。財產保全的種類有兩個,分別是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是指法院受理案件之前,由利害關係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提供擔保後採取的強制措施;訴中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實施保全財產的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