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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構成醉駕怎麼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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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構成醉駕怎麼不起訴?

一、一般構成醉駕怎麼不起訴

1、有坦白和悔罪情節;

2、犯罪情節輕微;

3、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以及車輛駕駛人員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的駕駛行為。

二、醉駕檢察院不起訴接下來會怎樣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起訴的決定書應當公開宣佈,同時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分別送達下列機關和人員:

1、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

2、 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

3、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

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根據這一規定,人民檢察院接到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起訴的通知後,人民檢察院應當終止複查,將訟訴文書和有關的證據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三、酒駕與醉駕的處罰標準有哪些不同

1、酒駕會受到行政處罰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駕可能會被刑事處罰: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的行為違反了《交通管理法》的規定,只要構成醉駕就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除非所存在的情節比較輕微,而且也是有自首的表現,這樣才能有機會做出不起訴的決定,所以,在喝酒的情況之下千萬不要開車,不管是酒駕還是醉駕都是會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