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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會判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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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會判多長時間?

一、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會判多長時間

這會視案件的情況來確定;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的判罰標準:

1、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的,一般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額50%-2倍的罰金;

2、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的,則應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額50%-2倍的罰金。

《刑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三、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主觀要件有哪些

本罪是故意犯罪。這種故意在生產環節上表現為,對所生產的電器、壓力容器等產品是否符合標準採取放任的態度,或者明知所生產的產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有關標準而仍然繼續生產的;在銷售環節上表現為,明知所銷售的產品不符合標準而仍然予以出售的。過失行為不能構成本罪,如雖然嚴格要求了產品質量,但因為某一疏忽行為而導致出現了不合格產品的,或者銷售了不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的等等。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的犯罪目的,一般來說只能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必須指的是、造成嚴重後果不是本罪行為人之主觀追求,更非犯罪目的,但行為人對可能發生的危害後果,基本上是處於放任的主觀心態。假設行為人的主觀目的是為了造成某種嚴重後果,則構成一種性質的更為嚴重的犯罪。

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已經侵犯了國家對產品管理的規定,只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那麼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可以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進行判定,除了被判有期徒刑之外,還需要承擔起相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