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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判了緩刑一般在哪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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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省判了緩刑一般在哪服刑

外省判了緩刑一般在哪服刑

在犯罪所在地服刑,外地人判緩刑,一般情況下需要在犯罪所在地服刑的。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外地人判緩刑,是需要在犯罪所在地服刑的,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這是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的規定之一。

緩刑,即暫緩執行刑罰,指的是對觸犯刑律,經法定訴訟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並且應受刑罰處罰的罪犯,先行宣告定罪,但是暫時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人民法院會給與一定的考察期,由考察機構在考察期內對該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該罪犯在考察期內的表現好壞,是否有再犯新罪等情況,再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的刑罰。

緩刑是刑罰具體運用中規定的一種執行刑罰的方式,就是對已經構成犯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具有犯罪情節較輕,經法院審理並判決三年以下的刑罰的,宣告緩刑對所在社群無危害並且犯罪分子無再犯的風險的,應當對其適用緩刑。

二、什麼情況可以判緩刑

判斷一個犯罪人能否使用緩刑,法律上對緩刑適用的物件和範圍作了明確的規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1、適用緩刑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這裡的3年以下並非指法定刑,即法條規定的刑罰,而是指法院實際宣告的刑罰。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這是因為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會危害性大,主觀惡性深,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重蹈覆轍。

3、除上述兩種型別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則可以適用緩刑: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慮到對未成年人以及弱勢群體的保護,只要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不滿18週歲、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在外省被判緩刑之後,需要在犯罪所在地服刑。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人,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危害社會的可能可以適用緩刑,但需要法院的批准。緩刑屬於刑罰的執行方式,不用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但有一定的緩刑考驗期,在此期間不能存在新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