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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案數額巨大能不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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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案數額巨大能不起訴嗎?

詐騙案數額巨大能不起訴嗎?

可以的,只要具備法定從寬處罰情節、或者在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或者不是、或者沒有分贓、或者取得被害人諒解、或者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當然所有的一切基於行為人認罪認罰。有這些情節之一的都是可以的。

詐騙數額巨大檢察院有可能不起訴,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可以不起訴。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訴決定,在確認犯罪嫌疑人有相關法律規定情形之一後,還必須在犯罪情節輕微的前提條件下才能考慮適用不起訴。

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起訴決定也可以不作出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必須考慮犯罪嫌疑人的年齡,犯罪目的和動機,犯罪方法,有害後果,後悔表現和一貫表現。只有真正相信不起訴比起訴有利,才能提出不起訴。依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案件時發現案件超過追訴時效、犯罪證據不充分等情形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的情況下,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是否起訴的相關認定由司法單位根據實際的犯罪事實而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人民檢察院如果發現案件已經超過起訴期限,在審查案件時刑事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標準,行為人認罪、悔罪,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根據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二、詐騙罪數額標準是多久?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對於我國的刑事案件的處理來說,一般而言,只要是犯罪行為人的犯罪行為,達到了行為人觸犯的罪名的刑事立案標準的,此時也就意味著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偵查,之後會移送給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後交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的情節來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