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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時間與開庭時間的順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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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時間與開庭時間的順序是什麼

立案時間與開庭時間的順序是什麼

立案時間在先,開庭時間在後。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說,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首先,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絡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

其次,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最後,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二、法院立案程式

(一)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第一步,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註處理指令後轉至書記員處;

第二步,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視窗  交納訴訟費用;

第三步,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視窗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執行案件立案流程與上述步驟基本相同。

(二)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全部資料均應提供A4紙格式)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①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註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絡電話或方法;

②原告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核對);

③起訴證據影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並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證據影印件的副本和證據清單副本。

其中離婚案件必須提供:

結婚證、結婚申請書影印件或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明;

②須法院分割處理的爭議財產清單(包括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其中行政訴訟案件必須提供:證明被告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有關證據,起訴被告不作為的,必須證明原告已經向被告投訴或提出申請。

(2)執行立案應當提供:

①執行申請書;

②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影印件;

③由主辦法官填具的《結案聯絡單》等證明法律文書已生效的材料(調解結案的無需提供《結案聯絡單》);

④可以一併填寫《請求採取強制措施申請書》、《請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書》。

(3)支付令立案應當提供:

①支付令申請書;

②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③被申請人身份情況證明;

④證據清單一份和證據原件;

(4)公示催告立案應當提供:

①公示催告申請書;

②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③有關證據材料。

法院審理案件首先需要進行立案之後,然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給被告,在通知雙方開庭的時間再進行開庭審理。法院審理的案件包含了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如果是刑事訴訟,一般需要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