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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什麼情況下會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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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什麼情況下會被拘留?

一、被執行人什麼情況下會被拘留?

被執行人拘留的條件是:

1、需有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這是執行人員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條件,如果被拘留人沒有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就不能進行拘留,這是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的。

2、需經院長批准。司法拘留作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項強制措施,屬於執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當經過三名以上執行員討論,報人民法院的院長批准。

3、異地拘留應當符合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對不在本轄區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請該院協助執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權利。對被拘留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二、被執行人什麼情形下會被拘留?

在執行階段經常適用司法拘留的主要有兩個原因:

1、不按時、如實申訴財產的。

2、有能力執行判決而拒不執行。妨害執行、轉移財產的行為也適用司法拘留。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被執行人在特定的條件之下將是會被人民法院採取司法拘留的方式的,比如說,被執行者拒不執行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決,可以採取拘留的措施。對於不在本轄區的,被拘留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實際上是可以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然後請求協助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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