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雙方協商還可以走工傷嗎
不一定
發生交通事故雙方協商後不一定可以走工傷程式。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屬於工傷是要符合上下班的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必經路線、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及機動車事故等情況。只有滿足工傷條件才可以走工傷。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對於工傷如何處理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提起復議或行政訴訟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4、就事項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及時申請。
工傷職工可以要求支付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費、交通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工傷復發的費用、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5、當事人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對一審判決不服的,15日內提出上訴。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後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者因為工作的時間在工作地點或者是因為工作的原因發生身體上的傷害的時候,就可以認定為工傷認定,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可以認定為工傷,那麼也可以走工傷程式,除了獲得交通事故賠償以外,還能獲得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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