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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還債挪用公款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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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還債挪用公款會判刑嗎

一、為了還債挪用公款會判刑嗎?

為了還債挪用公款數額較大的會被判刑,判刑標準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二、挪用公款還債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挪用公款還債,挪用數額在在五萬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

(一)挪用公款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四)其他嚴重的情節。

三、涉嫌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資金罪的區別有哪些?

1、犯罪主體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而挪用資金罪的主體則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員。

2、犯罪客體和物件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同時侵犯公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權,而挪用資金罪則僅僅侵犯了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資金的部分所有權。

挪用公款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即使沒有構成刑事犯罪,所在單位也會對挪用公款的工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構成刑事犯罪的,挪用公款罪的判刑標準要根據挪用數額和相關的犯罪情節確定,不論出於什麼樣的目的挪用公款都是明令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