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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輕微傷起訴要哪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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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輕微傷起訴要哪些證據

一、打架致輕微傷起訴要哪些證據?

1、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2、傷情鑑定報告。

3、醫院收款憑證及其他財產損失的證據。

4、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民事法律關係的證據。

5、民事訴訟狀。

6、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影印件。

二、打架致輕微傷起訴後法庭辯論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三、打架致輕微傷起訴後達成和解協議可以撤訴嗎?

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訴,民事訴訟撤訴的條件是: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

2、申請撤訴必須自願。

3、撤訴必須合法

4、撤訴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

5、撤訴應當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書。

6、撤訴必須經法院作出裁定。

四、打架致輕微傷損害賠償協議不公證是否有效?

損害賠償協議滿足以下條件的,沒有公證書也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五、打架致輕微傷損害賠償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資訊。

2、事件的基本經過。

3、雙方協議的結果。

4、違約責任。

5、爭議解決方式。

6、雙方簽名寫日期。

打架造成輕微傷不會被判刑,但造成他人人身受損的情況下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造成輕微傷的賠償標準並沒有固定的參考依據,主要是依據原告提供的證據判定的,不過,原告提供的證據未經過質證不能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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