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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起訴律師費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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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起訴律師費要多少?

民事訴訟起訴律師費要多少?

一般民事訴訟律師費用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係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係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爭議標的額 計費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一)審查起訴階1653段不涉及財產關係的:1500~12000元/件;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收回費標準的70%執行,但最低不少於2000元。

(二)審判階段:不涉及財產關係的:

(1)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2500元~20000元/件;

(2)擔任自訴人、答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二、案件律師代理費。

如果原告要聘請訴訟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師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費標準不一樣,但最低不會低於1000元。律師案件代理費也分為一審代理、二審代理和執行代理。

1、訴訟過程中,相關申請事項的收費,如保全費等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人民法院按照相應的標準收取。

2、勝訴後,被告及時履行判決,那麼,就不用申請執行程式。

可以省去預交的執行費。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內容,那麼,就要涉及到執行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時,申請人也是要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交納相關費用。

3、如果勝訴,最快當庭就可以拿到錢。否則,很難預計了。

其實所有的律師費如果是涉及到了財產方面一般都是需要用財產的百分比來進行計算律師費用的,如果沒有涉及到財產肯定都會有一個相應的收費標準區間。並且在打官司的時候如果勝訴了相應的庭審費都應由敗訴人進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