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佔房屋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怎麼寫?
強制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執行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執行事由:————————————————————————————————————————————————————————————————————————————————————————————————————————————————————————————————————————————————————————————
執行標的:————————————————————————————————————————————————————————————————————————————————————————————————————————————————————————————————————————————————————————————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三、強行侵佔他人房屋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其實在日常生活當中,強行侵佔他人房屋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侵佔罪。所以,房屋產權人也可以直接準備相關的證據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訴,因為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