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執行人財產報告範文怎麼寫
被執行人財產報告書
××××人民法院:
根據你院(××××)……執……號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現向法院申報財產如下:
被執行人
基本情況 證件號(身份證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
住址(或住所)
聯絡電話
當前財產情況 現金、銀行存款、收入等
不動產
(土地使用權、房屋等)
動產
(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裝置、產品、原材料等)
財產性權益
(債權、股權、股票、債券、投資權益、基金份額、智慧財產權等)
其他財產情況
一年內財產變動情況
被執行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二、拒不書寫財產報告的結果
拒不書寫財產報告的有可能構成拒執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人民法院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唯一機關,它對各類案件製作的判決和裁定,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具體形式。判決和裁定一經生效,就具有法律強制力,有關當事人以及負有執行責任的機關、單位,都必須堅持執行。即使有不同意見,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進行申訴,而不允許抗拒執行。維護這種生效的判決、裁定的權威,就是維護法律和法制的權威,就是維護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如果確因不知判決、裁定已生效而未執行的,或者因某種不能預見或無法抗拒的實際困難而無法執行的,因為不屬於故意拒不執行,所以不構成犯罪。
被執行人在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需要出具自己的財產報告,以便於法院對財產進行清算,被執行人不可以隱藏自己的財產,一旦被法院發現隱藏或者變賣自己的財產的,法院可以按照妨害執行罪對被執行人罰款判刑,這麼做是十分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