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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開庭後多長時間後會宣判結果

判決執行 閱讀(1.74W)

法院開庭後多長時間後宣判結果,法律並沒有規定,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
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可在一定條件下延長的。採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庭開庭後多長時間後會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