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消費權益>

京東欺騙消費者權益怎麼處理該如何賠?

消費權益 閱讀(9.43K)
京東欺騙消費者權益怎麼處理該如何賠?
律師解析: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同時我國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法給予如下處罰: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