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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的權利都有哪些?

消費權益 閱讀(3.24W)

作為消費者也是享有一定權利的,而在消費的過程中,就要儘量的維護自身的權利,不能讓銷售者或者經營者損害到了自己的利益。

消費者的權利都有哪些?

一、消費者的權利都有哪些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3、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的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4、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保護機關

消費者權益保護機關有兩類:即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

行政執法部門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衛生監督管理部門、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要職責是:

(1)通過對市場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制止違法經營,防止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發生。

(2)通過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查處各種市場違法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為消費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費環境。

(3)通過對廣告的監督管理,查處虛假廣告和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維護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合法權益。

(4)通過商標管理,查處商標假冒行為,為消費者選購優質商品創造條件。

(5)通過制止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打擊和查處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6)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二)保護組織

1.消費者組織

即消費者保護團體,是指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從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總稱。消費者組織是消費者運動發展的產物,是消費者行使結社權的結果。消費者組織具有以下幾個特徵:它是一種社會團體, 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宗旨, 不以營利為目的。

2.消費者協會

中國消費者協會,是中國廣大消費者的組織,是一個具有半官方性質的群眾性社會團體。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地方各級消費協會,是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經過民政部門核准登記而設立的,因而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消費者協會的任務有兩項,一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二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我國法律規定消費者協會有七項職能,即: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資訊和諮詢服務。

(2)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進行調查、調解。

(5)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

(6)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援受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國際消費者組織中影響較大的有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IOCU”和歐洲消費者同盟機構“BEUC”。

權利和義務都是統一的,作為消費者更多時候是關注其權益,畢竟很多時候消費者的權益都是受到了損害的。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視消費者的義務。而要是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產生了爭議,可以向有關機構尋求保護,比如行政執法機關、行業主管部門、當地消費者協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