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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1年度殘疾賠償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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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2020年度殘疾賠償金標準是怎樣的?

南京市2021年度殘疾賠償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低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殘疾賠償金的標準與傷殘級別、受害人戶口和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密切相關。

二、殘疾賠償金的計算

1.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根據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負擔係數計算出的個人平均收入。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有關解釋,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調查的城鎮家庭居民在支付個人所得稅財產稅及其它經常性轉移支出後所餘下的實際收入。平均負擔係數是指每一就業者負擔人數。

2.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也是指根據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除以平均負擔係數計算出的農村居民人均年純收入。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一個客觀的標準。政府統計部門都會在每一個統計年度結束後的一定時間,公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資料,其中就包括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三、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係數×賠償年數

注: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南京市的殘疾賠償金標準是根據當事人受傷的嚴重程度,也就是傷殘等級,以及當地的人均收入水平來綜合評估,在這基礎上還要乘以20年,但如果年齡太大的,如以及超過60歲,或者以及75歲以上,那麼計算方式又有區別,總之具體情況具體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