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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誹謗罪公訴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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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誹謗罪公訴可以嗎?

一、侮辱罪誹謗罪公訴可以嗎?

誹謗罪可以公訴,但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誹謗罪公訴要符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認定,誹謗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外,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被害人如果沒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對實施誹謗的行為人處以刑罰,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就是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誹謗案件,應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資訊網路實施法律上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侮辱罪和誹謗罪能同時起訴。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誹謗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在網上侮辱誹謗去哪裡起訴?

1、網路行為的目的地。

網路行為必然具有目的性。因此,行為的目的可以作為確定管轄的聯結點。如果行為人使網路上的特定人得到資訊資料,並希望他人訪問該網頁,或者有意向特定的目標傳送資訊、資料,這種積極的、主動的接觸目的與目標所在地構成直接故意的關聯。

這種直接故意的關聯,可以推定為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是接受被指向地的法律,構成被指向地管轄的基礎。

2、網路犯罪行為實施地。

網路犯罪行為須通過一定的計算機裝置進行,應當以行為人為中心,以實施犯罪行為的裝置為線索,認定犯罪行為地。

行為人實施犯罪的計算機終端、伺服器等裝置是相對固定的,因此,行為人實施網路犯罪的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可以視為犯罪行為地。因此網路誹謗管轄地可以是在犯罪行為實施地。

侮辱罪誹謗罪能進行公訴,在網上存在侮辱誹謗的行為,即可以去網路犯罪的行為的起訴,也可以取網路行為的目的地起訴,但是侮辱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要告訴才處理,需要受害者自己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說明自己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