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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股票質押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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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國股票質押手續是怎樣的?

在我國股票質押手續是怎樣的?

1、 可以申請股權出質的企業型別(有限責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寫表格等材料(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執照影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檔案、證件。)

3、 現場材料提交(攜帶齊所有提交的材料,預約成功後於電話提示的受理時間到投資服務大廳取號辦理。)

4、 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受理後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您的登記申請材料被受理後,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到投資服務大廳一層發照視窗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

二、 股權出質登記註冊應提交的檔案有哪些?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影印件(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資的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的,應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

6、加蓋公章的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三、股票質押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1、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2、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是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值。

3、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應業績優良。對上一年度虧損的股票,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原因是因為股票的風險衡量由銀行來確定,從穩妥的角度出發,股價穩定、業績好、財務健康的上市公司無疑會成為銀行的首選。

質押其實就是債務人將動產或股票移交給債權人,當債務人不能夠償還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將動產或股票進行拍賣或佔有以償還債務。股票質押從字面上來看,也就是說把股票當成自己的動產抵押給他人或銀行,換來運作的資產即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