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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誹謗汙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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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誹謗汙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我國誹謗汙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誹謗汙衊罪的立案標準是: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事實,對他人的人格和名譽造成損害。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實施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從而構成的犯罪。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汙衊罪名,侮辱誹謗情況比較嚴重,可能構成誹謗罪。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構成誹謗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1、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2、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

3、利用資訊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

4、編造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5、以在資訊網路上釋出、刪除等方式處理網路資訊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

6、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資訊網路有償提供刪除資訊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資訊,通過資訊網路有償提供釋出資訊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

7、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為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支援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8、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犯罪

三、侮辱罪和誹謗罪的區別是什麼?

侮辱罪在客觀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須是公然進行的,再次。侮辱必須是針對特定的目標和物件進行的。

誹謗罪在客觀方面首先要求行為人實施了捏造事實的行為,其次則要求散步捏造的事實,即將所捏造的虛假的足以傷害他人人格和名譽的虛假事實在社會上廣為傳播,使公眾廣為周知。再次,誹謗的物件也必須是特定的。

這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不同之處主要在於: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為,而誹謗則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當著被害人的面進行的,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佈的。

我國的相關法律中對於構成誹謗汙衊罪的情形是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的,誹謗汙衊是一種性質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對他人的人格將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侮辱和侵犯,因此將會按照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造成的相應後果來作出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