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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不使用侵權嗎

侵權案例 閱讀(2.89W)
域名不使用侵權嗎

域名權是域名所有者針對域名享有的各種權利,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一種,權利人對之享有使用、收益並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域名也稱為網址,是連線到網際網路上計算機的數字化地址,代表著入網申請者的身份,是網際網路中用於解決地址對應問題的一種方法。域名作為一種在因特網上的地址名稱,在因特網蓬勃發展的今天,成為代表一個單位形象的標誌,對域名和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衝突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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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域名侵權


最高人民法院於2001年出臺了《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該《解釋》第七條第一款明確了審理此類糾紛所依據的實體法規範:“人民法院在審理域名糾紛案件中,對符合本解釋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構成侵權的,應當適用相應的法律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可以適用民法通則第四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據此,域名糾紛中構成侵權所適用的法律包括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構成不正當競爭所適用的法律則是民法通則第四條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