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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適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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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適用原則

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都會購物買東西,但我們在購買的商品的時候,總會買到劣質產品,特別是現在網購非常火爆,買到劣質產品後卻不能退還,使得我們的消費權益受到侵犯。關於消費糾紛時現在來說比較常見的一種糾紛,當消費的權益受到商家的侵權的時候,消費者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費糾紛的官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一般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適用什麼原則適用什麼原則?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這條規定的是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免責事由是:受害人故意。根據新的《侵權責任法》第九章,第六十九條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條依然規定的是無過錯責任,即“主觀無過錯也要承擔責任”。免責事由是:戰爭、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