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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和名譽侵權的區別是什麼

名譽毀謗 閱讀(6.49K)
誹謗和名譽侵權的區別是什麼
律師解析: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
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
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
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