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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名譽承擔什麼責任

名譽毀謗 閱讀(1.05W)
侵犯他人名譽承擔什麼責任
律師解析:侵犯他人名譽,一般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侵權人可以以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方式來擔責;但是侵權情節嚴重的,可能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例如構成侮辱誹謗罪的,一般可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