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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算侵犯名譽權嗎 | 人身攻擊那種?

名譽毀謗 閱讀(1.73W)

一、吵架算侵犯名譽權嗎,人身攻擊那種?

吵架算侵犯名譽權嗎,人身攻擊那種?

算的。如果在吵架過程中以口頭形式宣場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要是情節嚴重的,可以要求對方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同時給予一定數額的賠償精神損失費。

二、侵害名譽權立案標準是什麼?

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所謂侮辱是指以語言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既可以以口頭方式進行,也可以以行為方式進行。其表現形式是將現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損於人的社會評價的事實擴散、傳播出去,以詆譭他人的名譽,讓其蒙受恥辱,可以稱之為“以事生非”。

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從法理上講,對於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名譽的損害,仍然積極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情節嚴重的,將會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

3、被侵害的物件應當是特定的人。所謂特定的人是指某個具體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沒有特定的人,則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謂的受害人了。

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使受害人感覺到一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創傷。

老話常說,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生活中難免會跟他人產生口角,言辭激烈的爭論對錯。吵架這種方式雖然說不提倡,在生活中也無法避免。吵架可以,大家可以關注在事情本身上面,而不是幾句話之後就轉為人格上的攻擊,從而不關注事情對錯,只在乎是否能用言語讓對方制服,這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