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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造謠入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名譽毀謗 閱讀(1.3W)

一、微博造謠入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微博造謠入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編造恐怖資訊,傳播或者放任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應認定為編造虛假恐怖資訊罪。

明知是他人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應認定為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

第二條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一)致使機場、車站、碼頭、商場、影劇院、運動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秩序混亂,或者採取緊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響航空器、列車、船舶等大型客運交通工具正常執行的;

(三)致使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廠礦企業等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等活動中斷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群居民生活秩序嚴重混亂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衛生檢疫等職能部門採取緊急應對措施的;

(六)其他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造謠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造謠不構成犯罪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微博造謠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話,是按照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定罪量刑的,民眾要認識到,對於他人在微博上散發的一些不實的謠言,在沒有經過證實之前進行傳播的,也會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