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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追究微博造謠者的法律責任

名譽毀謗 閱讀(6.64K)

一、怎樣追究微博造謠者的法律責任?

怎樣追究微博造謠者的法律責任

對微博造謠者,一般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微博造謠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範圍內酌情從重處罰:

(一)致使航班備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車、船舶等大型客運交通工具中斷執行的;

(二)多次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的;

(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鄉鎮、街道區域範圍居民生活秩序嚴重混亂的;

(五)具有其他酌情從重處罰情節的。

三、造謠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在微博造謠誹謗他人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因為在微博上造謠涉嫌擾亂公共秩序,所以,即使沒有人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也會依法處理的,網民發現這種違法行為後,也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特別要注意,造謠跟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法律性質還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