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環境汙染>

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原告主體資格

環境汙染 閱讀(2.97W)
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原告主體資格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行政公益訴訟原告資格是什麼

我國行政公益訴訟原告主體資格的認定可以參考刑、民公益訴訟原告資格的認定。由於篇幅有限,如需要詳細的解答建議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