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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如果進行高空墜物違法嗎

高空墜物 閱讀(8.45K)

高空墜物是違法的。關於高空墜物犯法嗎這要按實際情況來說,單純高空墜物,沒有造成任何後果的,不存在責任問題。但高空墜物造成侵權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當事人如果進行高空墜物違法嗎

1、高空墜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處罰的規定如下:

(1)、從建築物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是墜物,造成他人損害,由侵權人承擔賠償侵權責任;

(2)、不能確定侵權人,除了能證明自己沒過錯外,由建築物可能加害人賠償;

(3)、如果是故意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拋擲者要承擔刑事責任;

(4)、物業公司沒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防止拋擲物品或者墜物發生的,物業公司要承擔一定侵權責任。

2、相關法律規定:

(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之二【高空拋物罪】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遇到高空墜物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發生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根據《民法典》第1254條明確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對於從高處墜落物體的案件,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作出法律判斷。如果無法確定墜落物的主體,則大樓內的所有人員都需要對原傷負責。在特定情況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賠償訴訟,以獲得法律的認定並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