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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明確約定高空墜物責任是什麼?

高空墜物 閱讀(2.81W)

一、 合同明確約定高空墜物責任是什麼

合同明確約定高空墜物責任是什麼?

合同明確規定高空墜物的責任是:

1、 由實施高空墜物行為的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2、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3、物業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二、高空墜物的責任如何劃分

1、高空墜物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一種是意外。前者是一種自私損人的行為,比如從窗戶向外拋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後者則是由於客觀條件引發的意外事件,比如風把玻璃吹落,牆體瓷片由於年久脫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種行為,高空墜物都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

2、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被高空墜物磕傷的造成嚴重後果的,賠償費用的範圍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近年來,高空墜物事件頻繁發生,目前已成為社會公共安全共同隱患,很大程度上影響正常的生活環境以及生命財產安全,小區物業在基礎建設方面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防意外的放生,對於情節嚴重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