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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拋物要怎麼判?

高空墜物 閱讀(1.57W)

一、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拋物要怎麼判?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拋物要怎麼判?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應判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高空拋物行為人明知案發時公共場所的客觀情況、拋擲物品的性質,在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的情形下向公共場所拋擲物品。

2.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或造成重大公私財物損失的,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高空拋物都涉及到了哪些刑罰?

高空拋物涉及到的刑罰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致人死亡罪以及過失致人傷害罪。

1、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傷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是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2、雖然沒有專門規定高空拋物的罪名,但是對於以故意殺人、傷人為目的進行拋物的,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是故意傷害罪。對於高空拋物過失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傷的,也有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或者過失致人傷害罪。對於高空拋物行為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還可以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相關罪名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涉及到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高空拋物涉及到的刑罰有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致人死亡罪以及過失致人傷害罪。而高空拋物的最高刑罰就是故意殺人罪,具體的刑罰判定還要根據證據與事實基礎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