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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兒童罪的罪數規定是什麼?

婦幼權益 閱讀(1.53W)

一、拐騙兒童罪的罪數規定是什麼?

拐騙兒童罪的罪數規定是什麼?

拐騙兒童罪的罪數規定是存在著多種罪名的情況之下會數罪併罰,拐騙兒童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量刑時,對於多次拐騙兒童的;對被拐騙兒童有虐待情節的;對被拐騙兒童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對造成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憂慮成疾或導致其他嚴重後果的,均應依法從重處罰。

二、拐賣婦女兒童罪規定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在我們國家,它主要是對於一些犯罪行為所做出一些量刑規定,還有就是發生多種犯罪罪名的情況之下,如何來進行處罰的規則方面的運用,比如說拐騙兒童罪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其他方面的罪名,那麼就應當數罪進行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