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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老師不讓去廁所違規嗎

婦幼權益 閱讀(1.15W)
上課老師不讓去廁所違規嗎
律師解答:違規。律師解析:違規。
教師不讓學生上廁所,不僅違規而且還違法。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圖書資料;(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