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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狗主人不想承擔責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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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可以直接發起仲裁,也可以直接發起起訴。狗咬人賠償是可以申請仲裁的,一般是在雙方協商不好的情況之下可以實施;

狗咬人狗主人不想承擔責任怎麼辦?

申請仲裁的流程是:

(一)、提出仲裁申請

這是仲裁程式開始的首要手續。各國法律對申請書的規定不一致。在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申請仲裁時,應向該委員會提交包括下列內容的簽名申請書:

a、申訴人和被訴人的名稱、地址。

b、申訴人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c、申訴人的要求及所據的事實和證據。

申訴人向仲裁委員提交仲裁申請書時,應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據的事實的證明檔案,指定一名仲裁員,預繳一定數額的仲裁費。如果委託代理人辦理仲裁事項或參與仲裁的,應提交書面委託書。

(二)、組織仲裁庭

根據我國仲裁規則定,申訴人和被申訴人各自在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中指一名仲裁員,並由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員為首仲裁員,共同組成仲裁庭審理案件;雙方當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員名冊共同旨定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員為獨任仲裁員,成立仲裁庭,單獨審理案件。

(三)、審理案件

仲裁庭審理案件的形式有兩種:一、是不開庭審理,這種審理一般是經當事人申請,或由仲裁庭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只依據書面檔案進行審理並做出裁決;二、是開庭審理,這種審理按照仲裁規則的規定,採取不公開審理,如果雙立事人要求公開進行審理時,由仲裁庭做出決定。

(四)、作出裁決

裁決是仲裁程式的最後一個環節。裁決作出後,審理案件的程式即告終結,因而這種裁決被稱為最終裁決。根據我國仲裁規則,最終裁決外,仲裁庭認為有必要或接受當事人之提議,在仲裁過程中,可就案件的任何問題作出中間裁決或者部分裁決。中間裁決是指對審理清楚的爭議所做的暫時性裁決,以利對案件的進一步審理;部分裁決是指仲裁庭對整個爭議中的一些問題已經審理清楚,而先行作出的部分終局性裁決。

這種裁決是構成最終裁決的組部分。仲裁裁決必須於案件審理終結之日起45天內以書面形式做出,仲裁裁決除由於調解達成和解而作出的裁決書外,應說明裁決所依據的理由,並寫明裁決是終局的和作出裁決書的日期地點,以及仲裁決員的署名等。

所以當事人如果是被狗咬了之後,它的主人不想承擔責任,那麼雙方當事人可以直接發起仲裁,仲裁相對來說是比較方便解決這些小問題的,但如果雙方連仲裁都無法達到最終的結果,那麼直接向法院發起起訴。不過不管是發起起訴,還是發起仲裁,在發起之前,都是必須要有一個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