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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第一責任人是誰

動物傷人 閱讀(2.45W)
《民法典》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第一責任人是誰
律師解析: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第一責任人是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
動物園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被害人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但是有證據證明動物園已履行安全注意義務的,可以減輕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