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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費晚交一個月行嗎?

財產侵權 閱讀(1.31W)

一、取暖費晚交一個月行嗎?

取暖費晚交一個月行嗎?

1、取暖費晚交一個月一般是不行的,供暖單位和採暖使用者之間是熱供給與熱使用的合同關係,支付取暖費是採暖使用者的法定義務。如果採暖使用者認為供暖溫度達不到標準,可以向供暖辦反映情況,請他們協助測量溫度,協調解決。如果大家因小區供暖溫度未達標準而不交取暖費,這樣做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可能面臨被停止供暖的狀況。

2、繳納采暖費的流程

(1)微信搜尋“生活繳費”小程式,然後點選進入;

(2)然後點選進入,定位所在的城市;

(3)然後點選頁面下方的“供暖費”;

(4)然後點選進入,選擇繳費單位;

(5)然後點選選擇戶號,輸入戶號;

(6)然後點選“確認繳費編號”;然後勾選複選框,點選下一步完成繳費即可完成。

二、逾期支付採暖費可能支付滯留金

1、《蘭州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不需採暖的熱使用者既不申請拆除、鎖閉供暖設施又不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熱用費的,由供熱管理機構責令限期繳納;供熱單位應當依法追繳全額熱用費,並可按日收取3‰的滯納金。”

2、《臨沂市供熱條例》

第二十三條 使用者應當按照供用熱合同的約定在採暖期開始前及時足額交納熱費。使用者與供熱企業未簽訂供用熱合同,但已形成事實供用熱關係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規定交納熱費。使用者逾期未交納熱費的,供熱企業應當書面催告,經書面催告在七日內仍不交納的,供熱企業可以中止為其供熱。

第二十六條 供熱設施具備分戶控制條件,使用者要求暫停供熱的,供熱企業可以對其供熱管道進行隔斷處理,隔斷和恢復費用由供熱企業承擔。供熱設施不具備分戶控制條件,使用者要求暫停供熱的,應當對用熱設施進行隔斷處理。使用者可以自行隔斷處理,也可以委託供熱企業實施,隔斷和恢復費用由使用者承擔。

第三十三條 首次供熱的住宅小區延遲供熱的,供熱企業應當按照延遲的天數減收相應熱費。

對於那些需要供暖的使用者,在選定供暖的單位之後,一般雙方會簽署一份合同。在合同之中可能會約定若採暖使用者不按照約定繳納采暖費,供暖單位有權中止供熱,或者是有權要求使用者繳納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