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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財產侵權賠償原則是什麼?

財產侵權 閱讀(6.71K)

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往往存在著侵權現象。其中,比比皆是的是財產侵權現象,或因侵佔,或有損毀。而自古以來,凡有侵佔或損毀,均需賠償。而有法律意識的人,則會堅決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那麼,民事財產侵權賠償原則是什麼?下面,聽聽小編的看法。

民事財產侵權賠償原則是什麼?

一、什麼是財產侵權?

財產侵權指各種以財產權益為侵害物件的侵權行為。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 財產侵權的結果將造成權利人財產損失,主要是財產上不利的變動,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和消極的不增加。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二、財產侵權有哪些賠償形式?

1.刑事賠償

2.行政賠償

3.民事賠償

三、賠償原則是什麼?

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指的是侵權行為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全部予以賠償。換言之,就是賠償以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

財產賠償原則:財產賠償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之一,是指侵權行為無論是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為之。

損益相抵原則:損益相抵,亦稱損益同消,是指賠償權利人基於發生損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應由損害額內扣除利益,而由賠償義務人就差額予以賠償的確定賠償責任範圍的規則。

過失相抵原則:過失相抵,是在損害賠償之債中,基於與有過失的成立,而減輕加害人賠償責任的規則。侵權行為的與有過失同樣適用過失相抵原則。

由上可見,民事財產侵權首先應明確界定受侵權的標的是什麼,是具體實物,還是虛擬財產,還是無形權利,等等,並據此確定賠償的標準和原則,責任人必須嚴格依照負起責任,並予以進行賠償。那麼,到底民事財產侵權賠償原則是什麼?就需要我們認真核準後予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