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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籤訂了加盟費能退嗎?

財產侵權 閱讀(2.68W)

合同中簽訂了加盟費是否會退就要看實際情況。

合同中籤訂了加盟費能退嗎?

(一)、加盟商不再合作,加盟費不退

很多人在新開店鋪的時候,會選擇與知名的連鎖加盟品牌合作,通過加盟的方式獲得對方商標、商號、經營技術資產等相關資料,意圖在開店時能迅速開啟局面,實現盈利。但計劃趕不上的變化的情況太多了,加盟商在簽完加盟合同交完加盟費後,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再合作的情況很普遍,但是加盟商不再合作時,特許人往往都不需要退加盟費。

加盟費屬於加盟商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只要加盟商已經實際依合同獲得或使用特許商提供的商標、商號、經營技術資產並提供相關檔案,那麼加盟費的價值就已經實現,加盟合同關於加盟費的條款實際已經履行完畢,故解除加盟合同時,不能要求退還加盟費。況且即使加盟商要求退還加盟費的,特許人也可以不退。

或許有人說,自己沒和特許商籤合同,只是交了加盟費而已。事實上根據法律規定,加盟合同不但有書面形式的,也可以口頭形式,甚至其他的形式。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但雙方存在口頭約定,加盟商交了加盟費,或特許人允許加盟商使用期商標、商號及已提供經營技術資料的,加盟合同已經成立。這時加盟商不合作了,加盟費也可以不退的。

(二)、加盟費不是絕對不能退還,存在下列情形的,加盟商可要求退費

1、加盟商儘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無法實現對特許人所許可的無形財產的使用,在提前解約的情事發生後,加盟商可因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還請求權。如加盟商繳納加盟費後,特許人一直未提供經營技術資料等相關檔案的,加盟商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還加盟費。

2、加盟商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如特許人在同一地區又允許多家加盟商的,就屬於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資訊,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通常情況下,加盟後因故不能在開加盟店,要求退還加盟費的,特許商是可以不退還的。但加盟費最終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問題,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違約,加盟合同怎樣約定,還要審視特許人是否存在違約、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終決定的。

要是加盟費的金額不大的,可以先和特許人協商處理,能要回的要回;若加盟費金額大,雙方又協商不成的時候,最妥當的是委託專業合同糾紛律師協助處理,根據律師專業的法律建議作進一步的處理,能調解的調解,該訴訟的訴訟,儘可能追回相應的加盟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如果是以加盟的形式注式加入的公司,就需要支付一筆加盟的費用,但這筆加盟費給予的前提是在自己有經營權而且也可以享受到公司待遇的前提產生的,如果沒有享受到,那麼可以要求退費,只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就可以得到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