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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簽訂後我違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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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簽訂後我違約了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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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簽訂後可以違約嗎

可以。但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當事人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