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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學校受傷誰要承擔賠償責任

學校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2.34W)

學生在學校受傷誰學校應當承擔責任,但如果是第三人原則造成學生受傷,且學校盡到安全管理義務的,則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校期間受傷的,對學校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學校只有證明其盡到了管理職責,才不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學生在學校受傷誰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