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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賠償6至10萬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63W)

1、輕微傷的賠償標準是沒有最高限額的。賠償的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根據上面的實際損失來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標準。
2、根據實際發生的住院醫療費、伙食費、營養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要求賠償,無理要求可以拒絕。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輕微傷賠償6至10萬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