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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身權利的罪名有哪些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45W)

侵害人身權利的罪名有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強姦罪、強制猥褻罪、強制猥褻婦女罪、猥褻兒童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