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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殘疾人補貼政策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3.27W)

精神類殘疾人可享受貧困精神病殘疾人藥費補助。補助物件條件需同時具備:
1、持有殘疾人證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療服藥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證或者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診斷證明和服藥發票。補助標準: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藥物治療費用補助。申請辦法:凡符合補助物件的精神病患者,到戶口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社群居委會與負責殘疾人工作者聯絡,填寫貧困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申請表,也可到戶口所在地殘聯辦理。
法律依據:
《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條
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蔘加社會保險。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精神殘疾人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