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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給付方式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2.84W)

人身損害的物質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有一次性給付、繼續給付和定期金給付三種方式。
1、一次性給付方式:原則上應當一次性給付。
(1)判決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決分期付款方式:需賠償權利人同意,應當加上法定利息
2、繼續給付方式:
對於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的,賠償權利人(不受訴訟次數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3、定期金給付方式:按照賠償權利人的實際生存年限給付,不受有關賠償期限的限制。

人身損害賠償給付方式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三十二條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