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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財產侵權怎麼賠償

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2.72W)
《民法典》規定財產侵權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財產侵權的賠償是按照受害者實際遭受的損失或是侵權人實際獲得的利益,亦或是商品本身的價值進行賠償。
如果物品具有重大紀念價值的,還可以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
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
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