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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侵害身體權怎麼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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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侵害身體權怎麼賠
民法典規定侵害身體權怎麼賠
侵害身體權即造成他人人身損害,根據法律規定,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為合理費用,以及誤工費。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